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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称文帝成康孝宣比商宗周宣当否何如(省试策第一道) 南宋 · 周必大
 出处:全宋文卷五一三七、《省斋文稿》卷一○
对:欲知帝王之心者,必考其所学之道;
欲知帝王之治者,必观其所任之人。
在昔唐虞三代之君,以若稽古之学迭相授受。
舜之用中,尧实畀之;
禹之执中,舜实畀之。
其在成汤,所学者建中而已;
其在文武,所学者皇极而已。
所谓变诈之术,惨刻之法,未尝著之于心,宣之于口。
是以治效纯粹,名声彰闻,载祀千百,峣然不可企及,则其所学之道为何如耶?
若皋、夔,若契、稷,若伊尹、周公,咸以圣贤之资居辅弼之任。
或陈九德,或谐八音,五教于此而敷,百谷于此而播。
一德足以致天心之格,大勋足以光盟府之藏。
是以都俞而万邦乂,优游而百度举。
经传之所载,先民之所谈,铿鍧炳耀,荡人耳目。
由今望之,若神人然,则其所任之人为何如耶!
帝王既息,降及西汉
言治者必以文帝、宣帝为先,一时治绩,著在史册,班班可考。
观其亲饰子女,结匈奴和亲之好,大明信义,致单于渭上之朝,偃兵息民,人以宁谧,可谓有意于抚绥万方矣。
贾生之贤,则前夜半之席;
黄霸之治,则增颍川之秩。
才能类进,众职修理,可谓有意于任用之术矣。
开籍田以劝农,举孝弟以善俗。
综核名实,信赏必罚,可谓有意于设施之要矣。
然究其始终,推其功效,往往得于此而失于彼,举其小而遗其大。
故制度可修也,而文帝未尝修;
德教可任也,而宣帝未尝任。
彼岂惮于有为而甘于自弃与?
盖其所学非帝王之道,而其所任非帝王之佐故也。
何以言之?
人君之所为系其所学,学于帝王则足以成帝王之治,学于驳杂则足以成驳杂之治。
如符契之相合,如影响之相随,有不可掩者。
文帝所学者何道也?
刑名之道也。
宣帝所学者何道也?
杂霸之道也。
夫惟二君所学如此,其能如帝王之存心乎?
愚故曰:欲观帝王之心,必考其所学之道者此也。
天下之大,非一人所能治,必有贤哲焉为之左右,然后可以大有为于当世。
如股肱元首之相资,如风虎云龙之相从,有不可废者。
文帝所相者何人也?
木讷之绛侯,任气之申屠嘉而已。
宣帝所相者何人也?
好严之魏相,不事事之丙吉而已。
夫惟二君所任如此,岂能继帝王之圣治乎?
愚故曰:欲知帝王之治,必观其所任之人者此也。
夫文、宣之学既如此,文、宣之佐又如彼,其有愧于三代之事业,不必学士大夫乃能知之,虽三尺之童亦知之矣,孰谓班固负良史之才,当笔削之任,而昧于此乎!
请为先生申其说。
夫周家之治起于文、武,而大备于成、康之时。
汉氏之业创于高、惠,而涵养于文帝之世。
然则成、康也,文帝也,皆守成之君也。
孟坚于是称之曰「周云成、康,汉言文、景」,盖论其守成之时相类如此,非谓其心之所存,治之所致可以比夫成、康也。
必欲责文帝以礼乐庶事之备,其如无成、康之学何?
其如无成、康之佐何?
商、周中否,王业扫地,赖高宗、宣王而中兴。
汉武穷兵,海内虚耗,赖宣帝而复振。
然则高宗也,宣王也,宣帝也,皆中兴之君也。
孟坚于是赞之曰「可谓中兴,侔德商宗、周宣」,盖论其中兴之效类如此,非谓其心之所存,治之所致可以比夫商、周也。
必欲责宣帝以嘉靖商邦,明文、武之功业,其如无商、周之学何?
其如无商、周之佐何?
呜呼!
世已远矣,二帝三王之不可复见矣。
有君如文帝,如宣帝,犹以所学非其道,所任非其人,遂不足为纯粹之治,况于晋、唐之陵夷乎?
必欲举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之道,而又得皋、夔、稷、契、伊、周之臣,则千载一时,端在今日。
恭惟主上扩帝王之量以抚宁方夏,体天地之德以覆育群生,绵宇已阜安,民心已爱戴。
方且日与一德大臣,缉熙百度,润色洪业,可谓得帝王之道而又得帝王之佐矣。
算功见效,岂炎刘之君敢冀其万一哉?
是以执事先生推《天保》报上之诚,作为问目,俾诸生兼举而毕陈之。
西汉抚绥之方,任用之术,设施之要,凡得失优劣之可言者,愚盖详言于前矣。
至于今日之治可得而形容者,则遽数之不能终其物,悉数之乃更仆未可终也。
姑取诗人之颂以配当今之治,庶几乎美盛德形容之义。
迹夫「载戢干戈,载櫜弓矢」,则《时迈》之颂可以形容矣。
「多,亦有高廪」,则《丰年》之颂可以形容矣。
「郊祀天地,产祥降嘏」,则愿献《成命》之颂可乎?
「设业设虡,肇新雅乐」,则愿献《有瞽》之颂可乎?
籍田所以劝农也,何愧《载芟》之所作?
原庙所以奉先也,何愧《丝衣》之所陈?
兴崇太学,足以掩「在泮」之美。
务农重谷,足以掩「在坰」之颂。
至若躬祀太一,祈民福也;
禁止渔捕,遂物性也;
捐减田租,裕民力也;
刊定法令,明国章也。
是以仁增而益高,泽厚而愈深。
欢颂沸腾,和气充溢。
上焉日月星辰顺其序,下焉草木鸟兽安其生。
自非吾君之仁,吾君之德,则何以臻兹?
乃若运至化于一堂之上,纳生灵于太和之域,熙熙怡怡,使百姓日用而不知,谓帝力何有者,则又非诸生所能形容也。
上宣明则下治辨论 南宋 · 吕殊
 出处:全宋文卷七四一九、敏斋稿
为天下能示人以所可知,则民志定而天下理。
夫人君不可有愚天下之心也。
天下至繁至众,难齐而易紊者。
吾欲俾之各得其所,无越于规矩准绳,此岂徒法之可为哉?
是以古之王者,必使取舍好恶之意,宣布明达,坦然昭晰于天下,使匹夫匹妇之愚,亦皆知所避就。
民志一定,所谓整齐之法,固已默行于其间,将不待屑屑治之辨之而自理矣。
后之为人上者,君民之际,以机相示而以微相使,于是智者疑,愚者懵,吾法始不足以胜天下。
不反己而咎人,此后世之通患也。
荀卿子其能已于言乎?
「上宣明则下治辨」,反本之论盖如此。
尝观司马迁之论,谓「申、韩之学原于老子道德之意」。
老子欲以无法治天下,申、韩卒以苛法乱天下。
事固有不相侔而实相因者,不可不察也。
老子所谓道德,本无大戾于圣人。
惟其言圣人之所不敢言,而以微且隐者示天下,故其道遂偏而难用。
夫微且隐者,固吾道之所有。
而古先帝王则不敢以是而置夫人于不可知之地,且使夫人而有不可知,则彼将何所避就?
其势必有非法之所能齐者。
法不能齐,而顾曰吾法之未密,益求工于法,此申、韩之祸所由起也。
呜呼,上非宣明,民将以愚之,此非欲以其微且隐示天下乎?
而或者又从而和之,而藉口于「不可使知之」一语,曰「吾夫子尝有是矣」。
夫子伤世道之微,斯民陷溺而难觉,故有「不可使知」之叹耳,岂真欲以愚其民哉?
且天下之难,莫大于民志之不定,而欲行一切整齐之具,则固不知本者也。
上之率下,好恶是非,不越两端而已。
上之好,下之趋也。
古先圣王明示其好恶之方,必使之宣布而无隐,明达而无疑,坦乎如置尊于通衢,昭乎如为的于天下。
夫是以好恶明而民志定,官有常职,民有常业。
所当治者,无不修举;
所当辨者,无或紊乱。
井井乎如农夫之有畔,绳绳乎如布帛之有幅。
盖至于此,而吾之法制可不劳而自行。
此反本之论也,荀卿子其必有以知之矣。
战国之末,时何时也?
古之时惟恐民之不知,后之人惟恐民之或知。
战国不足道也,自秦以来,类欲聋瞽其民,而思以独智微权,默运于其上者,盖千百年于此矣。
且夫有机心者,必有险行。
有险行者,必有匿政。
漠然而出,幽然而入,愚者莫知适从,而智者揣摩以容顺,欲求其治辨难矣!
此固为荀子之所为拳拳,而且及于「利宣不利周,利明不利幽」之说欤!
今夫人之夜行也,左右踯躅,冒荆棘,缘崖谷,盖不胜其颠错之患。
已而,东方明矣,则按辔徐行于九轨之道,而南辕北旆,将无求而不获。
然则昔之治天下者,何异于大明之当天?
而后之为天下者,何异于使人夜行也哉?
虽然,道固有微而难见者也,圣人于《易》已著之矣。
圣人以为是非斯民之所能知也,故即其理,寓之文,为制度之间,且明示其好恶,而吉凶动静,使民知所避就,而各得其所者,皆《易》之微意也。
故虽曰「退藏于密」,而犹曰「与民共患」焉。
圣人之于斯世,殆与天地同量矣。
故并及之,以广荀卿子之未至。
请罢将官劄子元祐元年三月上) 北宋 · 司马光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二○五、《司马公文集》卷五二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七九、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六四、《文献通考》卷一五三、《宋史》卷一八八《兵志》二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六一、《宋史新编》卷四四
臣于去年四月二十七日曾上言:州县者,百姓之根本;
长吏者,州县之根本。
根本危,则枝叶何以得安?
故自古以来,置州郡必严其武备,设长吏必盛其侍卫,所以安百姓、卫朝廷也。
秦灭六国,以为兵不复用,虽置郡守,而以御史监之,堕名城,销锋镝,故陈胜、吴广起,而郡县不能制,国随以亡。
晋武帝平吴,悉罢州郡县兵,陶璜、山涛皆言州郡武备不可废。
及永宁以后,盗贼群起,州郡无备,天下遂大乱。
国朝置总管钤辖都监监押为将率之官,凡州县兵马,其长吏未尝不同管辖。
知州则一州之将,知县则一县之将也。
熙宁中,谋臣建议分天下禁军,每数千为一将,别置将官以领之,训练差使抽那,一出其手。
其逐州总管以下及知州知县,皆不得关预。
量留羸弱下军及剩员,以充本州白直及诸般差使而已。
凡设官分职,当上下相维,如身之使臂,臂之使指,纪纲乃立。
为州县长总管等官,而于所部士卒,有不相统摄,殆如路人者。
至于仓库守宿、街市巡逻,亦皆乏人。
虽于条有许差将下兵士者,而州县不得直差,须牒将官将官往往占护,不肯差拨。
万一有非常之变,州县长吏何以号令其众制禦奸宄哉!
臣目睹前宰相西京留守韩绛嵩山起建道埸,其将下禁军充白直者,于条不得出城经宿,所敢留者,剩员七八人而已。
况僻小州县,其守禦之备、侍卫之众可知矣。
臣当时乞悉罢将官,其逐州县禁军,并委长吏总管等官同共提举教阅及诸多差使
其州县长吏所给白直,皆如嘉祐编敕以前之数。
臣自上此文字,后来不闻朝廷有所施行。
窃见今岁诸处多阙雨泽,盗贼颇多,州县全无武备,长吏侍卫单寡,禁军尽属将官将官多与长吏争衡,长吏势力远出其下。
万一有如李顺、王伦攻城陷邑之寇,或如王均、王则窃发肘腋之变,岂不为朝廷旰食之忧邪?
王者制治于未乱,保安于未危,岂可自恃太平之久,谓必无此等事邪?
又自祖宗以来,诸军少曾在营,常分番往缘边及诸路屯驻驻泊,盖欲使之均劳逸、知艰难、识战斗、习山川。
自置将官以来,茍非有所征讨,全将起发与将官偕行外,其馀常在本营,不复分番屯驻驻泊。
饱食安坐,养成骄惰之性,岁月滋久,恐不可复用。
又每将下各有部队将准备差遣指使之类一二十人,而诸州总管钤辖都监监押员数亦如旧,设官重复,虚费廪禄。
将官之设,有害无利,天下晓军政者莫不知之。
臣愚伏望朝廷如臣前奏,尽罢诸路将官
其禁军各委本州县长吏总管钤辖都监监押等管辖,一如未置将官以前之法。
其诸州军兵马全少,不足守禦之处,量与立额招添。
守禦有备,而寇贼之发不能式遏,或弃城逃避,或率吏民迎贼,或歛民财赂贼,虽责之以死,彼亦甘心。
今平居驺从且不能备,一旦寇至,责以死节,不亦难哉!
取进止。
景仁论中和书 北宋 · 司马光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二一三、《司马公文集》卷六二、《增广司马温公全集》卷九一、《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》卷一○六、《宋元学案补遗》卷八
光再拜。
四月来,连于梦得处领三书,以无的便,久未之报。
景仁必能察其非惰慢也。
来书主釜斛论甚确,光寡学于钟律,实所不解,不足以辨是非。
向者互相攻难,聊资戏笑耳。
今若喋喋为报,乃是求胜而强相加,争言而竞后息,非素志也。
且置是论,至于中和为养生作乐之本,此皆见于经传,非取诸光之胸臆,不可忽也。
《诗》云:「呦呦鹿鸣,食野之苹」。
鹿得美草,犹呼其类共食之,况君子得美道,可不告其执友而共学之乎?
何光区区仰告之勤,而景仁却之之坚,曾不熟察也。
来示云:「致中和,天地位焉,万物育焉。
言帝王中和之化行,则阴阳和,动植之类蕃,非为一身除病也」。
夫和者,大则天地,中则帝王,下则匹夫,细则昆虫草木,皆不可须臾离者也。
帝王则可行,而一身则不可行邪?
人茍能无失中和,则无病,岂待已病然后除之邪?
夫养生用中和,犹割鸡用牛刀,所益诚微,然生非中和,亦不可养也。
譬如用勺水涤一器,景仁见而责之曰:「夫水之所以浮天载地,生育万物,汝何得用之涤器」?
如此,则可乎不可乎?
又云:「孟轲养浩然之气,言荣辱祸福不能动其心,非除病之谓也」。
夫志,气之帅也,茍不以中和养其志,气能浩然乎?
苟气不浩然,则荣辱祸福交攻之,终日戚戚,陨穫充诎,能无病乎?
孔子曰:「仁者寿」。
又曰:「大德必得其寿」。
彼仁与德,舍中和能为之乎?
又云:「向之病,诚犹饮食过中,是过饮食之中,非中和也」。
光诚愚,不知饮食之中非中和,更为何物也。
光所愿者,欲景仁举措云为,造次颠沛,未始不存乎中和,岂于饮食独舍之乎?
此则尤所不解也。
夫中和之道,崇深闳远,无所不周,无所不容。
人从之者,如鸟兽依林,去之者,如鱼虾出水。
得失在此,于彼奚损益焉?
而光重复反覆言之,犹嘘温以助春,吹寒以佐冬,徒自困苦,夫何为哉?
正身遇所忠爱,不能自默耳。
夫己自未能力行,而遽以强人,此孔子所谓道听而涂说,宜人之未见信也。
景仁明如离朱,中和之益著于南山,岂景仁所不能睹哉?
或者偶未之思耳。
向者所蒙教诲,何敢忘之。
但承其意,不承其术。
谨当熟读《中庸》以代《素问》、《巢原》,熟读《乐记》以代《考工记》、《律历志》。
庶几有得于桑榆,启发其端,皆自益友之赐也。
至幸至幸,至感至感!
不宣。
光再拜景仁七兄左右。
孔子世家议 北宋 · 王安石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三九八、《临川先生文集》卷七一、《文章辨体汇选》卷三七七、《新增格古要论》卷四、《宋元学案补遗》卷九八
太史公帝王则曰「本纪」,公侯传国则曰「世家」,公卿特起则曰「列传」,此其例也。
其列孔子为世家,奚其进退无所据耶?
孔子旅人也,栖栖衰季之世,无尺上之柄,此列之以传宜矣,曷为世家哉?
岂以仲尼躬将圣之资,其教化之盛,舄奕万世,故为之世家以抗之?
又非极挚之论也。
仲尼之才帝王可也,何特公侯哉?
仲尼之道,世天下可也,何特世其家哉?
处之世家,仲尼之道不从而大;
置之列传,仲尼之道不从而小。
而迁也自乱其例,所谓多所抵牾者也。
御试策 南宋 · 王十朋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六一六、《梅溪先生廷试策》卷一、《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》卷五六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七六、《宋史》卷三八七《王十朋传》、《南宋书》卷三三、《南宋文范》卷二八
问:盖闻监于先王成宪,其永无愆,遵先王之法而过者,未之有也。
仰惟祖宗以来,立经陈纪,百度著明,细大毕举,皆列圣相授之模,为万世不刊之典。
朕缵绍丕图,恪守洪业,凡一号令,一施为,靡不稽诸故实,惟祖宗成法是宪是若。
然画一之禁、赏刑之具犹昔也,而奸弊未尽革;
赋歛之制、经常之度犹昔也,而财用未甚裕,取士之科、作成之法犹昔也,而人才尚未盛;
黜陟之典、训迪之方犹昔也,而官师或未励。
其咎安在,岂道虽久而不渝,法有时而或弊,损益之宜有不可已邪,抑推而行之者非其人耶?
朕欲参稽典册之训,讲明推行之要,俾祖宗之治复见于今,其必有道。
子大夫学古入官,明于治道,蕴畜以待问久矣。
详著于篇,朕将亲览。
臣对:臣闻有家法,有天下法,人臣以家法为一家之法,人君以家法为天下之法。
人君之与人臣,虽名分不同,而法有小大之异,至于能世守其法者,则皆曰权而已。
人臣能执一家之权,守一家之法,以示其子孙,则必世为名家;
人君能执天下之权,守其家法以为天下法,贻厥子孙而施诸罔极,则必世为有道之国。
盖法者治家、治天下之大具,而权者又持法之要术也。
今陛下亲屈至尊,廷集多士,访治道于清问之中,首以监于先王成宪、恪守祖宗之法为言,是则陛下欲守家法以为天下法者,固已得之矣。
臣获以一介草茅,与子大夫之列,仰承圣诏,其敢不展尽底蕴,茂明大对,以为陛下遵祖宗、守成法之献邪?
臣之所欲言者无他焉,亦曰揽权而已。
尝谓君者天也,天之所以为天者,以其聪明刚健,司庆赏刑威之权而不昧也。
君之所以为君者,以其能宪天聪明,体天刚健,司庆赏刑威之权而不下移也。
天执天之权而为天,君执君之权而为君,故天与君同称大于域中,而君之名号必以天配。
以天道而王天下也,则谓之天王
天德而子兆民也,则谓之天子;
居九五正中之位,则谓之天位;
享万寿无疆之禄,则谓之天禄;
五服五章者谓之天命,五刑五用者谓之天讨,就之如日者谓之天表,畏之如神者谓之天威。
居曰天阙,器曰天仗,法曰天宪,诏曰天语。
天之大不可以有加,君之大亦不可以有加者,以其咸能司域中之权而已矣。
恭惟陛下蕴聪明之德,体刚健之资,躬亲听断,动法祖宗。
一诏令之下而万民莫不鼓舞者,如天之雷风;
一德泽之布而万民莫不涵泳者,如天之雨露。
开众正之路,杜群枉之门,而万民莫不悦服者,如天之清明
为政日新,日日新,又日新,而万民莫不拭目以观者,如天之运行而不息。
巍巍乎,荡荡乎,固不可以有加矣。
而臣犹以法天揽权为言者,盖陛下之德虽不可以有加,而臣子之心每以有加亡已而望陛下,此臣所以昧死尽言而不知讳也。
臣伏读圣策,首以「监于先王成宪,其永无愆,遵先王之法而过者,未之有」为言,次及于祖宗立经陈纪,列圣相授之道,又次以今日奉行而不能无四者之弊为问。
臣有以见陛下知致治之道,在乎守成宪,遵祖宗,欲革今日之弊也。
臣切谓陛下能揽福威之权,率自己出,则成宪有不难守,祖宗有不难法,时弊有不难革,天下有不难治,凡所以策臣者,皆不足为陛下忧矣。
不然,陛下虽勤勤问之,臣虽譊譊诵之,无益也。
臣观自古善言治之人,未尝不以揽权为先;
自古善致治之君,亦未尝不以揽权为先。
「惟辟作福,惟辟作威,惟辟玉食,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」者,箕子武王之言也。
「天下有道,礼乐征伐自天子出,至于无道,则自诸侯大夫出」者,孔子垂戒后世之言也。
谓「庆赏刑威曰君,君能制命为义」者,左氏记时人之言也。
谓「堂陛不可以相陵,首足不可以相反」者,贾谊告文帝之言也。
此臣所谓善言治之人未尝不以揽权为先也。
三皇官天下者,揽福威之权以官之也;
五帝家天下者,揽福威之权以家之也;
王计安天下而历年长且久者,揽福威之权以安之也。
汉宣帝善法祖宗之君也,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、致中兴之业者,无他焉,以其能革霍光专政之弊,躬揽福威之权而已。
观其总核名实,信赏必罚,斋居决事,听断惟精,而神爵五凤之治,号为吏称民安,功光祖宗、业垂后裔者,盖本乎此也。
光武亦善法祖宗之君也,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、建中兴之功者,无他焉,以其能鉴西京不竞之祸,躬揽福威之权而已。
观其总揽权纲,明慎政体,退功臣而进文吏,戢弓矢而散马牛,建武之政号为止戈之武,系隆我汉,同符高祖者,盖本乎此也。
唐明皇善法祖宗之君也,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、致开元之治者,以其能革前朝权戚干政之弊,躬揽福威之权而已。
初,明皇锐于求治,姚崇设十事以要说之,其大概则劝其揽权也。
自谓能行,由是励精为治,责成于下而权归于上矣。
宪宗亦善法祖宗之君也,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、致元和之治者,以其能惩前日沾沾小人窃柄之弊,躬揽福威之权而已。
初,宪宗锐于致治,杜黄裳惧不得其要,劝其操执纲领要得其大者,嘉纳之,由是励精为治,纪律设张,赫然号中兴矣。
此臣所谓自古善致治之君,未尝不以揽权为先也。
陛下惩前日权臣专政之久,收还福威之柄,运独化于陶钧,裁万机于独断,天下翕然称陛下为英主,凛凛乎汉宣帝光武、唐明皇、宪宗之上矣。
而臣尤劝陛下揽权者,非欲陛下衡石程书,如秦皇帝,而谓之揽权也;
又非欲陛下传餐听政,如隋文帝,而谓之揽权也;
又非欲其强明自任,亲治细事,不任宰相,如唐德宗,而谓之揽权也;
又非欲其精于吏事,以察为明,无复仁恩,如唐宣宗,而谓之揽权也。
盖欲陛下惩其所既往,戒其所未然,操持把握,不可一日而少纵之,使福威之柄一出于上,不至于下移而已。
臣切谓陛下欲守祖宗之法,莫若躬揽福威之权,欲揽福威之权,又莫若行陛下平日之所学。
五经泛言治道,而《春秋》者人主揽权之书也。
陛下圣学高明,缉熙不倦,万机之暇,笃好此书,固尝亲洒宸翰以书经传,刊之琬琰,以诏学者矣。
迩者,又命儒学近臣于经筵讲读之,是则夫子二百四十二年行事之书,固已默得于圣心之妙。
至于其间可谓揽权之法者,臣请为陛下诵之。
《春秋》书王曰「天王」者,所以为人君法天揽权之法;
有书「王」不书「天」者,所以为人君不能法天揽权之戒。
书朝、书会者,欲朝会之权必出于天子也;
书侵、书伐者,欲征伐之权必出于天子也,书僣礼乱乐者,欲其收礼乐之权也;
书僣赏滥罚者,欲其收赏罚之权也。
权在诸侯,则讥之,如践土之盟之类是也;
权在大夫则刺之,如鸡泽之盟之类是也。
先王人而后诸侯者,欲权在王人也;
内中国而外夷狄者,欲权在中国也。
书「盗」一字者,所以戒小人之窃权也;
书「阍」一字者,所以防刑人之弄权也。
凡一字之褒重于华衮者,皆所以劝人君揽权以作福;
凡一字之贬重于斧钺者,皆所以劝人君揽权以作威。
臣愿陛下尊圣人之经,行圣人之言,以是正天下之名分,以是定天下之邪正,以是成天下之事业,则何患乎不能监先王之宪、遵祖宗之法、革今日之弊邪?
臣伏读圣策曰:「仰惟祖宗以来,立经陈纪,百度著明,细大毕举,皆列圣相授之模,为万世不刊之典。
朕缵绍丕图,恪守洪业,凡一号令,一施为,靡不稽诸故实,惟祖宗成法是宪是若」。
臣有以见陛下谦恭仰畏,不以聪明自居,必欲行祖宗之法,以致中兴之治也。
臣以谓陛下欲法祖宗以致治,又不可不法《春秋》以揽权。
臣谨按《春秋》有变古则讥之之书,有存古则幸之之书,有复古则善之之书。
经书「初献六羽」者,讥隐公不能守祖宗之法而轻变先王之乐也;
书「初税亩」者,讥宣公不能守祖宗之法而轻变成周之彻也。
此所谓变古则讥之者也。
书「犹三望」者,讥僖公不郊而幸其犹三望;
书「犹朝于庙」者,讥文公不告朔而幸其犹朝于庙。
此所谓存古则幸之者也。
襄公十一年,书「作三军」者,讥其变古也;
昭公五年,书「舍中军」者,善其复古也。
此所谓复古则善之者也。
《书》曰:「无作聪明乱旧章」。
《诗》曰:「不愆不忘,率由旧章」。
汉惠帝曹参,守萧何之法,而海内晏然。
武帝张汤,取高皇帝之法纷更之,而盗贼半天下。
守祖宗之法者其治如此,变祖宗之法者其乱如彼,为人主者其可自坏其家法耶?
太祖太宗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,真宗、仁宗至于列圣,守我宋之家法者也。
先正大臣若范质、赵普之徒,相与造我宋之家法者也,在真宗时,有若李沆、王旦、寇准,在仁宗时,有若王曾、李迪、杜衍、韩琦、范仲淹、富弼之徒,相与守我宋之家法者也。
侧闻庆历中仁宗出御书十三轴,凡三十五事,其一曰遵祖宗训
二曰奉真考业。
三曰祖宗艰难,不敢有坠。
四曰真宗爱民,孝思感噎。
故当时君圣臣良,持循法度,四十二年之间治效卓然者,盖本乎此。
又闻熙宁中,先正司马光经筵进讲,至萧何、曹参事,谓不变法,得守成之道,且言祖宗之法不可变也。
异日吕惠卿进讲,立说以破之,谓法有一年一变者,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;
五年一变者,巡守考制度是也;
三十年一变者,刑罚世轻世重是也。
随而折之曰:「布法象魏,布旧法也,非变也。
诸侯有变礼易乐者,王巡守则诛之,王不自变也。
刑,新国用轻典,乱国用重典,平国用中典,是谓世轻世重,非变法也」。
观二臣之言,亦足以见其人之邪正矣。
陛下自即位以来,固未尝不遵守祖宗成法。
比年有出于一时申请,权宜而行者,致与成法或相牴牾。
迩者陛下面谕群臣,谓国家政事并宜遵守祖宗,今又发于清问,以求致治之效。
臣有以见陛下得持盈守成之道,真仁宗之用心矣。
然臣复以揽权为言者,盖《春秋》讥时王失揽权之道,故诸侯遂有变法之弊。
今陛下欲守祖宗之法,宜用《春秋》赏罚之权以御之可也。
大臣有清净如曹参者,宜命之持循;
忠正司马光者,宜俾之讨论;
变乱如张汤者,则诛之;
异议如吕惠卿者,则斥之。
如是则祖宗良法美意,可以垂万世而无弊矣,尚何患乎天下之不治哉!
臣伏读圣策曰:「画一之法,赏刑之具犹昔也,而奸弊未尽革」。
臣有以见陛下欲行祖宗之法,在乎明赏刑以革弊也。
臣切谓欲奸弊之尽革,不可不法《春秋》以揽权。
盖《春秋》之法,非孔子之法也,成周之法也,故杜预曰:「周公之志,仲尼从而明之」。
经有书赏者,如锡命威公、锡命文公、锡命成公之类,皆所以讥时王之滥赏,非周公之赏也。
有书刑者,如杀其大夫、放其大夫、杀其公子之类,皆所以讥时君之滥刑,非周公之刑也。
时王失周公赏刑之法,不能革当时之奸弊,故仲尼以笔削之权代之,善劝而淫惧焉。
我祖宗制赏刑之法,载在有司,画一之章,然可睹,创之者如萧,守之者如曹。
未尝有滥赏也,而赏必当乎功;
未尝有淫刑也,而刑必当乎罪。
历世行之,弊无不革者,盖以圣祖神宗能揽权于上,而群臣能奉行于下故也。
司马光自为谏官及为侍从,尝以人君致治之道三献之仁宗,又献之英宗,又献之神宗,而其二说则在乎信赏必罚也。
三宗既用其言,以致极治矣。
以清德雅望,执政元祐之初,躬行其言以革时弊,进退群臣邪正之甚者十数人,天下皆服其赏刑之当,一时之弊亦无不革者。
我三宗真盛德之君,而亦可谓救时贤相也。
今者陛下躬亲万机,一新时政,斥逐奸邪,登用耆旧,禁锢者释,告讦者诛,兹赏刑之至公而革弊之甚大者也。
圣策犹以奸弊未革为忧者,岂今日朝廷犹有僭赏滥罚如春秋时乎?
臣不敢不陈其大槩。
夫人主赏刑之大者,莫若进退天下之人才。
今陛下每进一人,必出于陛下素知其贤,亲自识擢可也。
不然,则出于大臣侍从公心荐举可也。
不然,则采于舆论而天下国人皆曰贤可也。
苟不出于三者,而一旦遽进之,则议者必曰:「某人之进也,出于某人阴为之地也」。
如是,则一人之滥进,有以损陛下作福之权矣。
陛下每退一人,必出于陛下灼知其罪,震怒而赐谴可也。
不然,则出于谏官御史公言论列可也。
不然,则得于佥言而天下国人皆曰有罪可也。
苟不出于三者,而一旦遽退之,则议者必曰:「某人之退也,出于某人阴有以中之也」。
如是一人之误退,有以损陛下作威之权矣。
舜举十六相,而天下说其赏之当;
去四凶人,而天下服其罚之公。
陛下苟能以祖宗制赏刑为法,以虞舜用赏刑为心,执《春秋》赏刑之权以御之,则何患乎奸弊之不革耶?
若夫有某劳进某秩以为赏,犯某事得某罪以为罚,此特有司之职耳,非人主福威之大者,臣不复为陛下言之也。
臣伏读圣策曰:「赋歛之制、经常之度犹昔也,而财用未甚裕」。
臣有以见陛下欲行祖宗之法,在乎裕财用以经邦也。
臣切谓欲财用之有裕,又不可不法《春秋》以揽权。
谨按《春秋》书「臧孙辰告籴于齐」者,讥庄公不节国用,一岁不熟而告急于外也;
书「初税亩」者,讥宣公不节国用,变成周什一之法至于履亩而税也。
书「作甲」者,讥成公不节国用,至于以而出甲也;
书「用田赋」者,讥哀公不节国用,至于用亩而出军赋也。
《春秋》书「告」者不宜告,书「初」者不宜初,书「作」者不宜作,书「用」者不宜用。
臣由是知《春秋》赋税之书,为人君节用裕财之训明矣。
孔子齐景公之问政,不曰「政在生财」,而曰「政在节财」;
有若对鲁哀公之问年饥,不告之以生财之术,而告之以「盍彻」。
臣又知裕国之术实在乎节用也。
侧闻太祖皇帝有言曰:「我以四海之富,宫殿悉以金银为饰,力亦办。
但念我为天下守财耳,岂可妄用?
古称以一人治天下,不以天下奉一人」。
呜呼,大哉言乎!
真可为万世子孙保国之训也。
又闻仁宗圣性尤务俭约,器用止于漆素,衾褥止用黄絁。
嘉祐间临轩策士,出《富民之要在节俭》以为御题,时吕溱赋曰:「国用既节,民财乃丰」。
仁宗悦之,擢为第一。
仁宗取士命题之意,又真可为万世子孙保国之训也。
又闻熙宁初司马光、王安石同对,论及救灾节用事,安石曰:「国用不足者,以未得善理财者也」。
曰:「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歛以尽民财,民穷为盗,非国之福」。
安石曰:「不然。
善理财者,不加赋而上用足」。
曰:「天下安有此理?
天地所生财货万物止有此数,不在民,则在官,譬如雨泽,夏涝则秋旱。
不加赋而上用足,不过设法阴夺民利,其害甚于加赋。
此乃桑弘羊汉武帝之言,太史公书之,以见武帝不明耳」。
司马光之名言,真可谓节用理财之法、聚歛毒民者之深戒也。
陛下自和戎以来,兵革不用二十年矣,是宜仓廪富实,贯朽粟陈,如成、康、文、景时可也,而圣策乃以财用未裕为忧。
虽臣亦切疑之,岂国家用度之际,有所未节乎,奢侈之风有所未革乎,不急之务、无名之费尚繁乎?
今赋入不及祖宗全盛之日,而用度不减祖宗全盛之时。
三年郊祀之礼所不免者,而臣下赏赐之费有得而省也。
不得已之岁币所不免者,而使命往来之费得而省也。
百官之俸所不免者,而冗官得而省也。
六军之养所不免者,而冗兵得而省也。
臣所谓用度之际有所未节者如此之类,不止乎此也。
朝廷往尝屡有禁销金之令矣,而妇人以销金为衣服者,今犹自若也。
又尝有禁铺翠之令矣,而妇人以翠羽为首饰者,今犹自若也。
是岂法令之不可禁乎,岂宫中服浣濯之化,衣不曳地之风未形于外乎?
臣所谓奢侈之风有所未革者,盖在乎此也。
臣又闻之道路,谓远夷外国有以无益之奇玩,易我有用之资财者。
池台、苑囿、车骑、服御有未能无所增益者,中贵外戚、便嬖使令、倡优伶官之徒有未能无非时赏赐者,臣所谓不急之务、无名之费尚繁者,盖在乎此也。
汉文帝躬行节俭以化民,而海内至于富庶。
臣愿陛下揽权于上而革众弊,以文帝及我太祖、仁宗恭俭为法,以《春秋》所书为戒,则何患乎财用之不裕乎?
若夫自同于聚歛之臣,献生财之术,则臣不敢也。
臣伏读圣策曰:「取士之科、作成之法犹昔也,而人才犹未盛」。
臣有以见陛下知致治之道在乎得士,而欲人才之盛如祖宗时也。
臣切谓陛下欲人才之盛,宜揽育才取士之权。
臣谨按《春秋》书「作丘甲」,《谷梁》因论古者有四民,而以士民为首。
范宁释之曰:「士者,治道艺者也」。
又按经书「单伯送王姬」,《谷梁》曰:「单伯者,我之命大夫也」。
范宁释之曰:「古者诸侯贡士于夫子,大国三人,次国二人,小国一人」。
又按《公羊春秋》曰:「什一行而颂声作」。
何休因论及成周之时,井田校室之制、大学小学之法、养士取士之说为甚详。
又按经赦许止之罪,《谷梁》曰:子三月,「不免水火,母之罪也。
羁贯成童,不就师傅,父之罪也。
师傅学问无方,心志不通,己之罪也。
心志既通而名誉不彰,朋友之罪也。
名誉既彰而有司不举,有司之罪也。
有司举之而王者不用,王者之过也」。
《春秋》伤时王失育才取士之权,而默寓其意于笔削之际。
《公羊》、《谷梁》、范、何休之徒,从而发明之,亦可谓有功于风教矣。
我祖宗以来,取士于科举,是古者诸侯贡士之法也,养士于太学,是古者校庠序之法也。
又有制科以待非常之士,是有取于汉唐盛世之法也。
进士科或用诗赋,或用经义,虽更变不同,而未尝不得人也。
大学之士或出于舍选,或出于科举,虽作成不同,而亦未尝不得人也。
二百年间,名臣钜儒,建勋立业,背项相望,莫不由此涂出,可谓盛矣。
陛下往者虽在干戈日不暇给之中,而亦未尝废俎豆之事。
自偃兵以来,复兴太学以养诸生,其取士之科、作成之法,一遵祖宗之旧,恩甚渥也。
而圣策犹以人才未甚盛为忧者,臣辄献揽权之说焉。
今取士之科、作成之法虽曰犹昔,而人才非昔者,由福威之权下移于前日故也。
夫法之至公者莫如取士,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,往岁权臣子孙、门客省闱殿试,类皆窃巍科,而有司以国家名器为媚权臣之具,而欲得人乎?
朝廷比因外台之言,例行驳放,士论莫不称快。
臣愿陛下常揽福威之权以御之,严诏有司,谨取士之公法,而无蹈往年之覆辙可也。
至所谓作成者,盖欲作成其器,如鸢飞鱼跃,涵养其平日之刚方,而成就其异时之远大者耳,非取其能絺章绘句,以媒青紫也。
自权臣以身障天下之言路,而庠序之士养谀成风,科举之文不敢以一言及时务,欲士气之振乎?
臣闻嘉祐间仁宗以制科取士,时应诏者数人,眉山苏辙之言最为切直,考官以上无失德而妄言,欲黜之,独司马光慨然主其事。
仁宗曰:「朕以直言求士,其可以直言弃之邪」?
擢寘异等。
此陛下取士之家法也。
臣愿陛下以仁宗为法,以前日权臣之事为戒,命庠序去谤讪之规,科举革忌讳之禁,有司取忠谠之论。
将见贤良方正、茂才异等、直言极谏之士济济而出,如仁宗时矣,尚何患人才之不盛乎?
臣伏读圣策曰:「黜陟之典、训迪之方犹昔也,而官师或未励」。
臣有以见陛下知致治之道在乎得人,而欲官师之励如祖宗时也。
臣切谓欲官师之励,宜揽黜陟贤否之权。
谨按《春秋》隐十一年书「滕」,至威二年别书「滕子」,范宁曰:「前称今称子者,盖时王所黜」。
隐二年书「纪子」,至威二年则书「纪」,范宁曰:「前称子今称侯者,盖时王所进」。
臣切谓《春秋》时王不能黜陟诸侯,是必夫子以赏罚之权因其贤否而黜陟之也。
又按经书,楚曰「荆」,《公羊》曰:「荆者
州名也。
州不若国,国不若氏,氏不若人,人不若名,名不若字,字不若子」。
何休释之曰:「圣人因周有夺爵之法,故备七等之科以进退之」。
臣是以知《春秋》实夫子黜陟之公法也。
故为臣而知《春秋》者则必为忠臣,盖《春秋》以责忠臣之至,训迪天下之为人臣者也。
为子而知《春秋》者则必为孝子,盖《春秋》以责孝子之至,训迪天下之为人子者也。
我国家任官之法,上自公卿百执事,下至一郡一县之吏,无非以公道黜陟之,固无异虞舜三载考绩之法也。
有学以教之于未仕之前,有法以禁之于筮仕之后,无非以公道训迪之,固无异乎成周训迪厥官之方也。
故当时为官师者罔不勉励厥职。
坐庙堂之上,与天子相可否者,是宰相之励其职也;
立殿陛之前,与天子争是非者,是谏官之励其职也;
言及乘舆,则天子改容,事关廊庙,则宰相待罪者,是御史之励其职也。
百官励其职于朝,守令励其职于郡县,是以祖宗之世,内外多任职之臣,故其致治之效远出汉唐之上。
今陛下任贤使能,以建中兴之治,黜陟之法、训迪之方无非遵祖宗之时,而圣策乃以官师未励为忧者,臣辄献揽权之说焉。
今黜陟之法、训迪之方虽曰犹昔,而治效非昔者,由福威之权下移于前日故也。
夫法之至公者莫大乎黜陟,而治乱之所系者莫重乎官师。
曩者内外用事之臣,多出乎权门之亲戚故旧朋党,文臣或非清流而滥居清要之职,武臣或无军功而滥居将帅之任,贿赂公行,其门如市,郡县之吏,其浊如泥,是皆官曹澄清时可堪一笑者。
至于一言忤意,虽无罪而亦斥,睚眦之怨,虽忠贤而必诛。
其一时黜陟皆出乎喜怒爱憎之私,无复有唐虞考绩、李唐四善二十七最之法,求欲其尽瘁励职,乎?
若夫所谓训迪者,盖将以忠义训迪之,使其忘身徇国而已,非欲训迪其巧进取、善造请以事权势也。
当权门炙手可热之时,搢绅相率为佞之不暇,孰有以忠义相训迪者乎?
至于今日而官师犹未励者,以其承积习之后,而馀弊未革故也。
陛下必欲官师咸励厥职,莫若大明黜陟于上,而以黜陟之次者付之宰相,又其次者付之吏部,又其次者付之监司可也。
庆历中仁宗夏竦等,用杜、韩、范、富以为执政,以欧阳脩、余靖、王素、蔡襄为谏官,皆天下之望,鲁人石介作《圣德颂》以揄扬之。
此陛下黜陟之家法也。
臣愿陛下以仁宗为法,以前日权臣之事为戒,执福威之大柄以为黜陟之法,明忠孝之大节以为训迪之方。
如是,则尚何患乎官师之不励职如祖宗时乎?
臣伏读圣策,谓:「奸弊未尽革,财用未甚裕,人才尚未盛,官师或未励,其咎安在,岂道虽久而不渝,法有时而或弊,损益之宜有不可已邪,抑推而行之者非其人邪?
朕欲参稽典策之训,讲明推行之要,俾祖宗致治之效复见于今,其必有道」。
臣仰见陛下愿治之切,思慕祖宗之深,欲聿追其盛德大业者,可谓勤且至矣。
然臣已陈揽权之说于前,且以《春秋》,为献。
抑尝闻先儒曾参有言曰:「尊其所闻则高明矣,行其所知则大矣」。
《春秋》之学,陛下既已深得之,复能尊其所闻,行其所知,揽福威之权以守祖宗之家法,则赏刑当而天下悦矣,奸弊不患乎不革;
节俭行而天下化矣,财用不患乎不裕;
取士公而贤能出矣,人才不患乎不盛;
黜陟明而邪正分矣,官师不患乎不励。
祖宗致治之效,又何患乎不复见于今邪?
若夫所谓道虽久而不渝,法有时而或弊,损益之宜有不可已者。
臣按先儒释《春秋》有变周之文、从周之之说,又有商变、周变商、春秋变周之说。
臣以谓《春秋》未尝变周也,特因时而救弊耳。
又尝闻董仲舒之言曰:「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,故有眊而不行。
救其偏者,所以补其弊而已矣」。
我祖宗之法譬犹大厦,弊则修之,不可更造。
苟不知遵守而轻务改更,臣恐风雨之不芘也,损益之宜有不可已者。
臣愿以仲舒补弊之说为献,乎?
若夫所谓「推而行之,有非其人」者,臣按《春秋》书「乃」一字,如「公子遂如齐,至黄乃复」之类,《谷梁》释之曰:「乃者,亡乎人之辞也」。
盖言任用不得其人耳。
又尝闻荀卿之言曰:「有治人无治法」。
商周之法非不善也,苟得其人,监于成宪常如傅说之言,遵先王之法常如孟子之言,率由旧章如诗人之言,则夏商周虽至今存可也。
汉唐之法亦非不善也,苟得其人曹参之守法,宋景之守文,魏相、李绛之奉行故事,则汉唐虽至今存可也。
祖宗之法非不甚善也,苟得其人司马光之徒持守成之论,则垂之万世与天地并久可也。
陛下既知前日推而行之非其人矣,则今日又不可不慎择焉。
臣愿以荀卿有治人之言为献,乎?
若夫参稽典策之训,则有历朝之国典在焉,祖宗之宝训政要在焉,有司之成法在焉,朝廷之故事在焉。
陛下宜诏执政与百执事之人参稽而奉行之可也。
若夫讲明推行之要,则无若乎揽权。
陛下提纲振领,而以万目之繁付之臣下可也。
陛下终策臣曰:「子大夫学古入官,明于治道,蕴畜以待问久矣。
详著于篇,朕得亲览」。
此陛下导臣使言,臣不敢不尽言也。
臣闻人主开求言之路,必将有听言之实。
人臣遇得言之,不可无献言之诚。
盖求言之路不常开,而得言之不易遇。
今陛下开求言之路,而臣遇得言之,陛下有听言之实,臣其可无献言之诚乎!
臣复有一言以为陛下献者,欲陛下正身以为揽权之本也。
按《春秋》书正者,杜预谓欲其体元而居正
《公羊》又有「君子大居正」之
谓正心以正朝廷,正朝廷以正百官,正百官以正万民者,董仲舒之论正也。
谓人君所行必正道,所正言,所居必正位,所近必正人者,刘蕡之论正也。
臣观自古人君能正身以化下者,莫如周文王,不能正身以化下者,莫如汉武帝
文王宅心于正道之中,其勤劳则日昃不遑暇食,不敢盘于游田,以庶邦万民惟正之供,故能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,见于《思齐》之诗。
在位之臣皆节俭正直,见于《羔羊》之诗。
人伦既正,朝廷既治,天下被其化,又见于《驺虞》之诗。
文王能自正其身,而其下化之如此。
若夫武帝则不然,其所以自治其身与其下应之者,皆不正也。
好谀也,故公孙弘曲学以应之;
好刑也,故张汤曲法以应之;
好利也,故孔仅桑弘羊以剥下益上应之;
好兵也,故卫青、霍去病以拓土开疆应之;
好夸大也,故司马相如作《封禅书》以应之;
好神仙也,故文成五利之徒以左道应之。
武帝不能自正其身,而其下应之如彼。
臣愿陛下以文王为法,以武帝为戒,端厥心居以为化本,非正勿视,非正非听,非正勿言,非正勿动。
其用人也不必问其才不才,而先察其正不正。
是果正人也,其进则为治之表,其可以其才不足而不与之进乎?
是果不正人也,其进则为乱之机,其可以其才有馀而使之进乎?
其听言也必观其言之是与非,斯可以见其人之邪与正。
有逊志之言必将察之,曰:彼何为而投吾之所好哉,是必不正人之言也,是言之有害于我者也,其可以其逊吾志而受之邪?
有逆耳之言必将察之,曰:彼何为而犯吾之所恶哉,是必正人之言也,是言之有益于我也,其可以其逆吾耳而不受邪?
左右誉言日闻必察之,曰:是必不正人也,是必阿大夫之类也,是必善结吾左右以求誉者也,退之矣。
左右毁言日闻必察之,曰:是未必非正人也,是必即墨大夫之类也,是必不善结吾左右以致毁者也,进之矣。
如是则一念虑无非正心,一云为无非正道,左右前后侍御仆从罔匪正人,殆见四方万里,风行草偃,莫不一于正矣。
臣愿陛下以是为揽权之本,而又任贤以为揽权之助,广览兼听以尽揽权之美。
权在陛下之手则所求无不得,所欲皆如意,虽社稷之大计、天下之大事,皆可以不动声色而为之,区区四者之弊,尚足以轸渊衷之念哉!
臣闻主圣臣直,惟陛下赦其狂愚,不胜幸甚,臣昧死,臣谨对。
延喜楼冠带河陇高年颂 宋 · 唐士耻
 出处:全宋文卷七○二八、《灵岩集》卷五
唐宏覆海宇,臣妾万国。
太宗皇帝之兵有以俘颉利,刊延陀,灭高昌,驿回鹘,几踣高丽,而强弩之末终不足以振鲁缟,仅以侯君集一战之力而和吐蕃
玄宗鼎盛之日,虽西方万里之远,而一叛一服,终不能得其要领。
乾元后,陇右、剑南西山,三州七关、军镇三百所皆失之。
宪宗尝览天下图,见河隍旧封,赫然思经略之而未暇也。
及敌运之既衰,尚恐惧弄兵,而吐蕃比于危亡矣。
于是凤翔节度使李玭复清水,收秦州泾原节度使康季荣原州,取六关,灵武节度使李钦安乐州,邵宁节度使张钦绪复萧关山南西道节度使郑涯扶州,是岁大中建号之三年也
八月乙酉,河陇高年千馀见阙下,天子为御延喜楼,赐冠带,皆稽首易服。
汉宣帝能得呼韩邪之朝,而卒不能得尺寸之地、什伍之众以有之;
刘裕西灭秦、东灭燕,有以舒华夏之气,而暂得复失,皆未足为旷古之功。
宣宗值此敌运之衰,不劳兵革之用,大刷祖宗之耻,收久失之地而复属中国之版籍,其亦千载之一时也欤!
而今而后,沙州祀祖父之衣服不必复藏也,顺宪二庙之谥号可以议上也,伟矣夫,其振世之大烈也欤!
土地人民之复,虽乘吐蕃之弱,兵不血刃,而纪独以为吐蕃献之,传则以为诸节度之力,《通鉴》所书与传不殊,今以为据。
颂曰:
用夏变夷,昔人有言,天运不息,恢若转圜。
常与愿违,弗副而愆,故为希阔,难遇之年。
巍巍冠带,圣明所宣,中国是尚,仁义则兼。
汉能服从,来朝呼韩呼韩至欤,金朱吉蠲。
然而犹曰,单于尔专,尔地尔民,尔其保全。
越有华众,外方乃迁,天开大幸,既陨腥膻,复还古风,俨若衣冠。
是真异事,可书之篇。
唐有吐蕃,顽狡莫镌,系累吾民,彼效裘毡。
子孙以传,敌运既衰,不劳中权。
复清水,秦州肆连;
仡仡季荣复州曰原。
兵威破竹,连取六关,李钦勉旃,安乐是还。
钦绪出车,萧关亦搴,终焉郑涯,得扶以旋。
八月乙酉,移御婵蜎,延喜载临,载抚载怜。
谓汝中国,昔日民编,今堕边地,厥心载悁。
天开历,历绵绵,反汝古服,欢声震天。
欢声伊何,跻我圣贤,圣贤所制,帝王则然。
酬我心曲,王化无边,彼之强敌,飞灰灭烟。
昔我沙州,祀其祖先,汉腊弗知,泪涌若泉。
今其反初,菏泽九乾。
菏泽九乾,有道平平。
韪矣斯举,大笔联翩,播在金石,传之亿千。